大陸、兩岸婚姻其中一方外遇,無過失方可以拿到的補償
在現今社會,婚姻關係面臨諸多挑戰,婚內外遇是其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婚內外遇行為不僅違反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也對家庭的穩定和成員的情感造成了巨大的衝擊。
一旦遭遇婚內外遇,對於無過失方而言,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成為了關鍵所在。
在提起離婚訴訟的情況下,無過失方可以採取以下策略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 搜集證據
- 要求精神損失費和補償金
- 財產分割優勢
- 監護權優勢
- 追回財產
- 證明感情破裂
- 協商賠償
- 了解法律後果
- 對方耍無賴,玩失踪,不同意,可以選擇以下離婚方式:
無過失方應搜集外遇方的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照片影片等證據,以證明外遇行為。
注意搜集證據時要合法,避免侵犯他人隱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無過失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外遇方在離婚時可能面臨精神損失費和補償金的賠償。
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無過失方可以主張照顧,外遇方可能會少分甚至不分財產。
在爭取孩子監護權時,無過失方處於優勢地位,可以維護自己和孩子的權益。
無過失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外遇方給小三/小王的財產,維護夫妻共同財產權益。
婚內外遇通常被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在確認感情破裂的情況下會判決離婚。
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要求外遇方進行賠償,並解除婚姻關係。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透過法院訴訟解決。
了解婚內外遇在離婚中的法律後果,包括可能面臨的賠償、財產分割和監護權等問題。
- 雙方同在戶籍地且都同意離婚
- 雙方同意離婚但不在戶籍地
- 一方耍無賴不同意離婚
可直接去民政局冷靜期三十天協議離婚。
不想來回跑的話,可以網路提起訴訟,申請影片調解離婚,沒有三十天冷靜期。
直接在網路上提起離婚訴訟,同樣沒有三十天冷靜期,即使對方玩失踪,只要下定決心離婚,也一定能離掉。
遭遇婚內外遇是一場痛苦的經歷,但無過失方不應默默承受。
透過合理運用法律武器,採取正確的策略,無過失方不僅能夠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對這種破壞婚姻的行為予以回擊,
讓婚姻中的過錯方承擔應有的責任,從而維護社會公序良俗和婚姻關係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