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正式施行
2025新婚姻法施行:財產、外遇、孩子三大變化引兩岸關注
自2025年2月1日起,中國民法典新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正式施行,因其內容深遠且具爭議性,吸引兩岸婚姻各界目光。新法聚焦三大核心:財產分配、外遇出軌責任與孩子權益,直白規定:夫妻離婚時,房子歸出資者所有、全職家務者可獲更多補償,以及外遇一方對小三的私下贈與無效。
婚姻趨勢:從理想走向現實
新法反映中國婚姻正處於時代轉型,趨勢明顯:從理想快速邁向現實。為何如此?因為當今婚姻與財產緊密相關,而法律的本質在於:只能保護財產,無法保護感情。從人性角度看,人們希望顧及傳統情感與面子,但法律條款卻冰冷理性,讓不少人感到不適。
三大變化詳解
1. 財產分配:誰出錢,誰擁有
財產規範是新法焦點。2024年大陸家庭購屋均價為每平方公尺9935元人民幣,買房往往掏空三代積蓄,過去婚內購屋視為共同財產,離婚平分。如今新法明確:無論婚前婚後,誰出錢買房歸誰所有,即使房產證上有對方名字也無效。若父母出資,則歸子女所有。這一改變有效防範騙婚與閃結閃離瓜分財產,尤其保護大城市富裕男性與農村易被騙婚者。
此外,聘金也納入規範,自贈與日起屬女方個人財產(騙婚除外),如福建長樂區民政局曾發現女方多次閃婚,提醒當事人避免損失。
2. 外遇出軌責任與家務補償
新法對外遇出軌態度明確:若因外遇出軌導致離婚,外遇方財產分配減少甚至無份,且對小三的贈與視為無效,男性離婚成本大幅提升。同時,家務補償金額不再設限,依據當地平均收入、個人能力與家庭承受度計算,意味著富裕家庭的家務勞動更值錢,保障全職家務者的權益。
3. 孩子權益:以人為本
孩子處理更人性化。新法規定:不滿兩歲子女原則上由母親撫養。針對離婚常見的搶奪或藏匿子女,另一方可申請保護令,法院可撤銷監護資格、中止探訪或變更撫養關係。過去藏匿孩子無明確懲罰,如今直接視為犯法,讓不法行為付出代價。
新法的影響與反思
整體而言,新婚姻法針對現實痛點修補漏洞,如騙婚、財產爭議與子女爭奪。但其冰冷理性也引發爭議:法律只解決是非,無法顧及心情。無論男女,許多人對此感到不適,反映婚姻現實化的雙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