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樓大亨外遇鬧婚變想脫產,妻提告攔阻房產轉移成功
屏東一對經營黃金珠寶生意坐擁數千萬資產的劉氏夫婦,因婚變對簿公堂,鄒姓妻子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卻發現丈夫將名下房產設定債權抵押給胞兄,脫產用意甚明,要求法院撤銷該不法房產轉移。
劉男堅稱是處理250兩黃金衍生的上千萬元債權,無虛偽設定情事,但法官不採信,判劉男敗訴。
鄒婦指出,她與劉男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20多年,累積不少資產,不論是購買房產、股票或保險,幾乎都以劉男掛名,但事業有成後,劉男卻不斷慣性外遇、對她冷嘲熱諷或冷漠以對,她忍無可忍選擇搬回娘家,並委託徵信社搜集外遇證據後提告及訴請離婚、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沒想到劉男卻計劃性脫產,將名下房產設定抵押債權給胞兄,意在規避分產,損害她的剩餘財產分配權。
劉男解釋,其胞兄多年前曾交付250兩黃金給他代管,因黃金價格好,他陸續賣出,合計得款1580萬元,他又把這筆錢投入股市,遲未交還給胞兄,才將名下房地產設定擔保債權總金額1580萬元抵押給胞兄,並無虛偽設定情事。
屏東地院審理後,法官發現鄒婦去年對劉男聲請財產假扣押時,扣得現金1421萬元,黃金約260兩,還有大批白金、K金等飾品,總值超過3000萬元,顯然具有相當資力,何需向胞兄借貸。
且鄒、劉婚後所購買的兩筆不動產,均以現金交易,未曾向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借款,也未曾因債務而有抵押權設定。
法官認為劉男說詞有諸多矛盾,難以採信,劉男與其胞兄在地政事務所設定的1580萬元不動產抵押權登記應予塗銷,鄒姓妻子一審獲得勝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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