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看台灣的偵探公司—徵信社

在台灣讓我想不到的是,打著「抓姦」招牌的「徵信社」廣告,竟然滿街都是。

不同之處在於,在台灣,這叫作「徵信社」或「徵信公司」。

這些廣告中大的可以是豎立在街頭的一個巨大的廣告牌,小的則可以是貼在公車站牌上,或貼在公共廁所洗手台前的廣告貼紙。

一起同行的朋友告訴我,台灣將抓姦又稱抓猴。

這些公司的廣告,均會特別註明是否政府立案公司,說政府立案是好聽而已,每個人都可以申請的營業執照,就跟香港一樣;而進入他們的網站,通常還會看到承諾自己正派經營、完全沒有黑社會背景、保證資料不會外流、不會恐嚇委託人或被查人等等。這些徵信社也提供財產調查、工商調查、家暴搜證、找人查址、汽車 GPS 追蹤服務,但是,與外遇有關的調查一般是所有徵信社主打的營業項目。

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口,朋友曾告訴我,保守的數字是有二百萬至三百萬台灣人在大陸。

所以,針對男性台商在大陸「包二奶」「養小三」的現象,看到一家 TPI 遠大徵信社-私人調查團隊的網站上分析了許多與台商在大陸外遇相關的文章,並且告知大陸小三手腕巧妙,深深了解如何擄獲台商的心,看看周圍台商友人,才剛回台灣就忍不住想再去,不知情的老婆還以為老公辛苦都是為了這個家。

而居住在大陸的台商或台幹,老婆不在身邊天高皇帝遠,如何能抵擋大陸溫柔小三的誘惑?因此包養的狀況早已是非常正當的情形,沒有的人反而會被認為有問題呢!

徵信社不同的營業項目,收費標準會有差異。

如「外遇調查」在台灣調查費用6萬元台幣起一星期,在大陸則依城市級別至少27萬台幣起一星期至十天,一般委託人需提供被調查者的車號、相片、住址、特徵等,如有確實外遇現象則回報「被調查人外遇的證據」,時間上花費大概一星期至十天;台灣「抓姦」至少18萬元起,會視風險難易度增加收費。

還有「婚前調查」的項目,調查費用9萬元起,調查時間10天到2個星期不等。

在加油站洗手間裡面,常常可看到「方便之餘別忘記保護環境」的廣告牌下面,印著徵信社的聯繫電話,除了聯繫電話之外,還包括這樣的字:「外遇抓姦,感情挽回,全年無休」、「別讓外遇成為您心中永遠的痛,請讓我們伸出援助之手,挽回您的感情和婚姻」。

我懷疑的是,感情和婚姻真的能靠徵信社挽回嗎?曾訪問過一位歐美偵探提出了我對徵信社所謂的挽回感情和婚姻疑問,他給我的答覆是「That's bullshit! I don't believe a word of it.」他說找上偵探多半就是調查真相、搜集證據準備打官司爭取權益,都準備打仗了,況且要挽回也不會找上偵探,兩性專家婚姻諮詢會不及所謂的徵信社嗎?

徵信社調查方式合法嗎?在台灣,刑法對「防害秘密罪」的規定是: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所以,只要徵信社避開這二條,就可以了。

比如,可以跟監被查對象在公眾場合活動,但針孔偷拍和自行破門是違法的。

台灣刑法通姦罪需「抓姦在床」,而且必須是配偶提出,並且透過合法的報案申請、取得法院的搜索票,或者明察暗訪確知先生與人通姦,由警方會同緊急搜索。

徵信社的存在,與台灣的刑法中「通姦罪」、「妨害婚姻與家庭罪」等不無關係。

在台灣,通姦罪非配偶不得告訴,即只有配偶才有資格訴諸法律。

刑法還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台灣法律同時還規定,一年以下的徒刑,均可以用罰鍰來代替,所以事實上台灣人真因為通姦而去坐牢的其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