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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人夫控妻外遇求償百萬 法官長文判決:法律上不存在「配偶權」

台南一名人夫不滿妻子在婚姻期間與他人過從甚密,甚至共同出入汽車旅館、在通訊軟體中互稱「老公、老婆」,憤而提告,主張其配偶權遭嚴重侵害,向妻子與第三者連帶求償新台幣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於本月13日判決駁回全部請求,並在判決書中罕見以長篇文字,全面否定「配偶權」作為可請求損害賠償的法律基礎,引發各界關注。 妻子定位在汽車旅館 人夫怒控婚姻遭背叛 根據判決內容,人夫與妻子於2021年4月結婚,婚後感情逐漸失和。2024年1月,妻子突然向丈夫表示不想再繼續婚姻,甚至建議他使用交友軟體另尋對象。丈夫懷疑妻子另有對象追問未果,隔日卻發現妻子手機定位顯示在台南某汽車旅館。 人夫隨即趕赴現場並不斷致電,但妻子手機定位隨後消失,直到近兩小時後,才由岳父告知妻子已平安返家。人夫指出,妻子其後曾在雙親面前坦承外遇,且仍持續與該名男性出遊、約會,疑似發生性行為,甚至拍攝私密影像。 人夫痛批,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讓他承受婚生子女血緣混亂的高度風險,身心靈遭受重大打擊,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因此向法院提告求償。 妻子反控婚姻早已名存實亡 對此,妻子則反駁,雙方婚後長期感情不睦,丈夫亦曾與其他女性互動逾越一般分際,忽視她對家庭的付出,婚姻早已失去互相扶持與情感基礎。她坦承認識新男性朋友,但對方並不知她已婚,雙方也未發生逾越行為。 妻子並主張,即使承認「配偶權」概念存在,在雙方已分居、婚姻實質破裂的情況下,是否仍構成「重大侵害配偶權」,本身即有高度爭議。 法官直言:法律上並無「配偶權」 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現行民法並無任何條文明文規定「配偶權」。實務上常見的配偶權說法,多源自最高法院早年判決對婚姻「忠誠、圓滿幸福」概念的延伸,卻欠缺明確法律依據。 法官認為,婚姻中的圓滿、幸福與忠誠,本質上屬於高度主觀的心理狀態,難以外在判斷,更不具法律強制性。若強行將其「權利化」,再以金錢賠償作為救濟手段,等同以金錢清算婚姻關係,反而可能侵害人格尊嚴與婚姻形成自由。 性與婚姻不應被排他、獨占綁死 判決更進一步從憲法保障的性自主權切入,指出將配偶忠誠義務轉化為對性行為的排他、獨占權利,其思想根源並非現代婚姻的必然,而更接近封建、父權體制下對性的控制邏輯。 法官直言,若司法以「善良風俗」為由,過度介入親密關係與性領域,稍有尺度偏差,便...

大陸陝西一新婚女子翌年外遇伴郎,二人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生育一名小孩

大陸陝西新婚女子翌年外遇伴郎 二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生小孩 大陸陝西省柞水縣一名何姓女子婚後第二年外遇鄭姓伴郎,不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二人還生育了一個孩子。 今年6月26日,二人因涉嫌重婚罪被逮捕。 今天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陝西省柞水縣人民法院已對該案進行審理並作出判決。 大陸陝西省柞水縣的何女士今年28歲,2019年12月19日與程先生在當地民政局登記結婚。 二人舉辦婚禮時,邀請鄭姓男子擔任伴郎。 結婚後程先生經常外出打工,婚後第二年,何女士和鄭姓伴郎發生外遇,之後便開始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於2022年12月4日生育一名男嬰。 何女士在醫院分娩期間,鄭姓伴郎以配偶、夫妻身份簽署委託書、患者知情同意書等材料。 二人公開替小孩擺滿月 2023年2月15日,二人還公開在當地為孩子舉辦滿月宴,邀請雙方親屬參加。 此後,何女士帶兒子在柞水縣生活,生活費用全部由鄭姓伴郎承擔。 2023年3月29日,鄭姓伴郎因犯非法狩獵罪,被柞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被收監執行後二人終止重婚關係。 今年6月26日,二人因涉嫌重婚罪被逮捕。 6月30日,柞水縣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女士有配偶,被告人鄭姓伴郎明知她有配偶,二人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生育一子,二人行為構成重婚罪,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判決,何女士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2年;鄭姓伴郎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大陸山西忻州一男子婚內外遇贈與十八萬給小三,妻子提告,人民法院判決亮了

大陸山西省忻州市一男子婚內外遇贈與18萬給小三,妻子提告,人民法院判決亮了 在婚姻關係中,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 然而,當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為維繫婚外不正當關係,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時,不僅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更侵害了配偶的合法財產權益。 那麼,原配配偶是否有權追回這筆冤枉錢?法律對此如何界定?近日,忻州忻府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小紅與張男是合法夫妻。2017年,小娥與張男通過網絡相識,後發展為外遇關係。 2023年至2025年期間,張男在妻子小紅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微信多次向小娥轉賬,金額累計達18萬餘元。 小紅發現後,認為丈夫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無效,小娥取得該款項沒有合法依據,屬於不當得利,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返還全部款項。 忻州市忻府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如下判決 一、被告小娥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原告小紅181276.61元。 二、駁回原告小紅其它訴訟請求。 法律絕非冰冷的條文,而是有溫度的社會良知,是守護萬家燈火的堅固堤壩 此案的判決,深刻闡釋了大陸法律對婚姻家庭關係和財產權利的平等保護。 張男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異性,既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未經共有人小紅的同意,其行為構成擅自處分,嚴重侵害了原告的財產權益。 該贈與行為的目的在於維繫不正當的外遇關係,其內容明顯違背公序良俗,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之規定,應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被告因此無效行為取得的財產,屬於沒有合法依據取得的不當利益,造成原告損失,依法構成不當得利,應予返還。 此判決不僅維護了無過錯方原告的合法權益,更彰顯了司法堅守社會公德、維護家庭和睦的堅定立場。 婚姻不僅是夫妻雙方的私人契約,更是社會倫理秩序的重要載體。 守護婚姻忠誠、捍衛共同財產權益,既是法律賦予的責任,也是維護社會公序良俗、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的應有之義。 唯有每一個家庭堅守忠誠底線、秉持責任擔當,才能築牢社會穩定的堅實根基,讓公序良俗在法治護航下代代相傳。 【引用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背公...

離婚時剩餘財產分配,退休金也可能要分?最高法院最新見解這樣說

最高法院近期判決指出 ,勞工即使尚未實際退休,只要已達退休要件,且退休金的累積來自婚姻期間的共同協力與貢獻,仍可能被視為「婚後財產」,納入離婚分配範圍。此見解引發關注,也讓離婚時的財產盤點出現新變化。 一、退休金算不算婚後財產?最高法院給出明確方向 當夫妻雙方面臨離婚時,若一方已達《勞動基準法》所定退休要件、但尚未實際退休,其「未來可領退休金」是否可列為現存之婚後財產?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上字第 2397 號民事判決採肯定見解,引發法律界與實務界的高度關注。 該判決同時強調:「倘其累積係基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協力、貢獻」,始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換言之,並非所有未領退休金都自動列入,而須視個案中婚姻期間的實際貢獻與財產來源而定。 二、判決核心內容與法律意涵 所謂婚姻關係存續中「有償取得之財產」,在認定上向來存有爭議。特別是婚後工作期間尚未實現、但具有經濟價值的標的(例如退休金、紅利或年終給付),其歸屬常引起爭訟。 「退休金與勞工工作年資之累積有關,倘其累積係基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協力、貢獻,應視為夫妻之一方現存之婚後財產,不因其具有一身專屬性質而有異。」 此見解的核心在於 退休金的財產性來自婚姻共同生活的成果 。若該部分年資與婚姻期間重疊,並非單純屬於個人。 三、實務不確定性與後續影響 該判決為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評議之見解,並獲其他庭採同樣立場,實質上已具「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然而,未來各法院在個案審理時,仍須根據下列因素判斷: 婚姻持續期間與退休金累積年資是否重疊; 雙方在經濟、家庭、工作上的協力程度; 該退休金是否具有「一身專屬」或其他特殊性質。 因此,雖有統一方向,但仍保留一定的不確定性,實務上仍需審慎主張與舉證。 四、夫妻財產制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依《民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兩種。多數夫妻結婚時並未特別約定,因此一般皆適用「法定財產制」。 在法定財產制下,當婚姻關係解除(離婚或一方死亡)時,即可能適用第 ...

中年男子在婚姻關係期間外遇小三真愛,大都不會離婚,卻會做些「傻」事

首先就是冷落妻子,對妻子各種看不順眼。 不要以為你在外面做的事,是天衣無縫,是妻子永遠都發現不了的。更不要以為,你給妻子了一張結婚證書,她就會死心塌地,無論你做錯了什麼,她都會原諒你,然後站在原地等你。 其實每個人都有底線,身為妻子的女人也一樣,當你對她百般冷落,各種看不順眼的時候,當她對你的容忍到一定程度,也許有朝一日,即便你不想失去這個家,女人也會果敢的離開你。 其次就是,在家裡耀武揚威,對外面的小三卻百般呵護。 不要以為男人在外遇的關係裡,就不會付出真心,有時候他也會把它當作真愛。但凡有了這樣的情愫,又給不了那小三名分,於是便不由自主的百般呵護,總想著去做更多補償。 這麼做的同時,回到家裡對妻子卻是耀武揚威的,內心深處甚至認為自己沒有拋棄糟糠之妻,就是對妻子最大的恩典,怎樣的挑剔與嫌棄、怎樣的高高在上,都是剛好而已。 最後就是,外遇曝光之後,卻還是維護小三。 當外遇關係曝光之後,有些男人還是不想離婚,而且在這種時候,也沒有站在妻子這一邊,反而去維護外面的小三,還責怪妻子無理取鬧,甚至不惜與妻子當場撕破臉。 男人這麼做的時候,其實大多數心理,吃定了妻子不會離開自己、離開家庭,總以為不管自己多麼過分,只要回家肯低頭安撫認個錯,妻子就會無條件的選擇原諒。當然有時候也是因為面子,寧可維護外面的小三,也不肯在妻子面前低頭。 男人在婚姻關係期間有了外遇,特別是在人到了中年之後,還把這種外遇當做真愛,原本就是一種錯誤,既不想離婚,卻又去做這些傻事,顯然是錯上加錯,甚至是愚蠢。 中年男子在婚姻關係期間有了外遇,若不想離婚,請別做這些「傻」事。 不要以為,那個被你稱為妻子的女人,那個已經成為你生命一部分,甚至成為你親人的女人,就可以這麼被肆無忌憚的傷害。 到了中年的男人,更應該珍惜現有的家庭和生活,不要以為你能把家庭和外遇的小三同時顧好,你就不會傷害到你的婚姻以及你的妻子。無論如何,你的這些做法都是愚蠢的,從來都不高明。 在此也想告誡中年男人一句,幸福本來就在你手裡,你非要親手去打翻,明知道外遇的感情是火坑,你卻還要去跳。你以為是聰明,...

人為什麼會外遇?科學揭秘偷情基因,你有這六項特徵嗎?

或許你會覺得,外遇只不過是道德滑坡、衝動貪心,但科學家的答案,遠比表面複雜得多。 近些年,越來越多的心理學與遺傳學研究指向一個驚人的結論:我們的基因,居然隱藏著影響忠誠與誘惑的「密碼」。 那麼,這種所謂的「偷情基因」是真的嗎?哪些行為特徵,預示你更易中招?尤其是第4條,被許多人悄悄忽視。 難道我們注定無法抗拒誘惑?你有身邊朋友具備這些跡象嗎? 很多人難以置信,「外遇」居然能與基因扯上關係。 事實是,早在賓漢頓大學的一項研究中,科學家就發現了一種名為DRD4的多巴胺受體基因。 攜帶這個基因特殊變異的人,在面對刺激和新奇時,比一般人分泌的多巴胺更多。 多巴胺,就是讓我們「渴望獎勵」「愛找刺激」的大腦信差。 專家表示,攜帶DRD4變異的人,外遇、賭博等冒險行為的發生率明顯高於一般人,幾率則高出2-3倍。 不光如此,這種基因在遠古時代就幫助人類捕捉生存機會,但到了現代社會,卻成了情感關係裡的「定時炸彈」。 英國兩性研究專家崔西‧科克斯也指出,除了道德、環境,人的「天性」同樣影響情感忠誠。 但是!基因並非全部決定論。 環境影響、成長經驗、伴侶關係品質、個人意誌等同樣重要。 換句話說:外遇有基因「土壤」,但結果,依然操控在我們手中。 科學觀察顯示,具備「偷情基因」或相關特性的個體,往往在生活與情感中表現出如下六個高風險特徵: 極度追求新鮮刺激感 研究發現,DRD4帶因者對新鮮感極度敏感。 他們日常生活中不滿足於單調,在親密關係裡容易感到乏味,渴望不斷體驗新的熱情。 因此,在一段關係趨於平淡時,這類人最容易走向「另起爐灶」。 自控力薄弱,難以抗拒誘惑 腦部影像顯示,這類人大腦獎賞中樞皮質活躍度更高,面對誘惑更難主動煞車,往往「說不管就不管」。 賓漢頓大學的數據指出,他們外遇發生率,是一般人的2-3倍。 衝動型人格,情緒多波動 美國心理學實驗追蹤表明,具有衝動人格特質者更頻繁「踩線」情感道德界限。 DRD4相關變異也與負面情緒管理能力下降有關,壞情緒時更容易冒險,導致出格行為。 過度追求社交認可和好奇心 不少外遇人群,往往並非真的缺乏愛,而是潛意識中過度渴望外界的關注與認同。 他們喜歡被異性關注的新鮮和優越感,「被喜歡」所帶來的自我滿足比實...

大陸婚姻、兩岸婚姻裡大陸法官認可的五種外遇出軌證據

大陸婚姻、兩岸婚姻裡大陸法官認可的五種外遇出軌證據 聊天紀錄 外遇出軌的男女在聊天時,內容往往露骨且曖昧,包和大量約會的信息、時間、地點及曖昧的照片、影片…等。 銀行轉帳或消費紀錄 通過進入微信或支付寶的錢包,點擊帳單,錄製並截圖所有帳單紀錄。特別是看起來具有特殊意義的轉帳,如情人節或特定節日轉帳520、1314等數目,或大額轉帳紀錄,如買房、買車、買禮物…等。都可以做為證明對方外遇出軌的證據。 注意!!!在金額較大的情況下,元配還可以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產。 親密行為證據 可以搜集親密照片、影片、行車紀錄器的錄音…等做為證據,只要保證真實完整即可(檔案放在原始載具未移動)。拍攝他們在公共場合親吻擁抱摟肩摟腰的影片或照片,一起出入酒店開房的影片。 注意!!!不能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小區,也不能在酒店抓姦時侵犯隱私權和名譽權。 攤牌質問的錄音 在掌握以上證據後,可以與對方進行對話攤牌質問並錄音對方承認外遇出軌,這種錄音具有非常強的證據效力。 出軌保證書/外遇悔過書 根據大陸最新離婚政策,如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無法維持婚姻關係,可以單方面提起訴訟離婚,訴訟離婚以下幾點特性: 對方不同意,也可以申請; 不用等待30天冷靜期; 不用回老家民政局來回跑,全國異地都可以; 申請視訊開庭都不用見面; 法院直接把判決書電子簡訊送達或郵寄送達。 所以聰明的元配們,簽離婚協議前要知道維護自己最大的利益! 婚內財產協議 + 外遇證據 + 出軌保證書 一個不漏,別讓自己的權益,成了別人的嫁衣!

老婆外遇的12大徵兆,你發現了嗎?

在生活中,感情的信任和忠誠是維持夫妻關係的核心。然而,有時伴侶的一些改變可能暗示著她在外面有了另一段關係。身為丈夫,識別這些跡象極為重要,以便在處理婚姻問題時能夠做出明智的決策。老婆外遇時的表現和徵兆,以及如何面對和處理這些狀況。 一、情感冷淡的表現 如果你的妻子突然變得情感冷淡,與你的交流減少,這可能是個警訊。她可能不再像以前那樣關心你的日常生活,也不願意分享自己的想法和感受。這種情緒上的距離可能表現在不少細節上,例如不再主動問候你的狀況,或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缺乏興趣和耐心。 二、生活習慣的改變 觀察妻子的生活習慣是否有明顯改變,如:工作時常加班、週末外出頻繁等。這樣的改變如果沒有合理解釋,就需要重視。如果她突然開始健身,可能會讓你懷疑她是否想為他人改善形象。此外,飲食偏好和穿衣風格的突然變化也可能是外遇的表現。 三、對手機的隱私異常 在現代社會中,手機已成為人們溝通的主要工具。如果你的妻子突然變得異常保護她的手機,例如總是將手機螢幕朝下放,或時常手機上鎖,甚至不願意讓你看看她的社交媒體APP,這些行為都可能是她在隱藏什麼。特別是當她經常使用某些聊天APP,且你無法得知其內容時,更需要留心。 四、性方面的冷漠或突然亢奮 在親密關係中,性關係的改變常常反映出情感的改變。如果妻子對你的性需求表現出冷淡,或者她突然對性行為變得極為積極,這可能暗示她在外面有了新的刺激,導致她對你產生了不同的情感。因此,要關切她對親密關係的態度變化。 五、經濟支出的異常 關心家庭的經濟支出也是一種預防措施。如果你發現妻子的信用卡帳單上出現了不明的消費記錄,例如高檔餐廳、酒吧或其他娛樂場所的消費,而她無法解釋這些交易的來龍去脈,這無疑是一種可疑的外遇跡象。 六、朋友和社交圈的變化 有時,老婆的外遇可能牽涉到她的社交圈。如果她突然與一群新的朋友交往頻繁,而這些朋友你未曾見過,甚至不願意讓你參加她的社交活動,這種變化都可能導致外遇的可能性。這些朋友可能會是她外遇的同伴,導致她在感情上的想法與行為改變。 七、對家庭的重心減少 當老婆外遇時,她可能對家庭責任表現出冷漠,照顧孩子、做家事等日常事務的熱情大幅下降。相對之前,她可能不再願意參與家庭活動,也不再關心家庭的計畫。這樣的改變可...

Professional Investigation Services in Taiwan and China | TPI Yuanda Detective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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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的八種行為表現,暗示她可能已經外遇

老婆的八種行為表現,暗示她可能已經外遇 婚姻如同瓷器,破碎容易,修補卻需匠心。 信任是婚姻的基石,但當一方行為出現微妙變化時,可能預示著關係的裂痕。 以下是妻子可能外遇的八種行為表現,需結合具體情境理性判斷,切忌僅憑單一跡象妄下結論。 一、手機異常保護 手機變成「禁區」:接電話時緊張迴避、頻繁刪除記錄、設定新密碼或註冊新帳號。 若她突然將手機視為「第二生命」,甚至洗澡也隨身攜帶,需警惕背後隱藏的秘密。 二、性生活品質驟降 親密互動驟減或敷衍:抗拒肢體接觸、性生活中缺乏熱情,甚至長期分床而眠。 生理需求的轉移往往是情感疏離的具象化表現。 三、行蹤成謎藉口增多 頻繁以「加班」、「聚會」為由晚歸或失聯,生活節奏突變且拒絕解釋細節。 例如,平日顧家的她突然疏於家務,但行程表上卻填滿「私人時間」。 四、情感疏離與溝通斷層 對話僅限於「吃飯了嗎」、「先睡了」,不再分享日常或傾聽你的煩惱。 冷漠取代關心,甚至對你的付出挑剔指責,彷彿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五、突然注重形像管理 對外表投入超常精力:購置新衣、香水,健身塑形,卻並非為取悅伴侶。 這種「女為悅己者容」行為若與婚姻狀態低迷同步,可能暗藏他因。 六、情緒無常挑剔增多 喜怒不定、易怒暴躁:小事也能引發激烈爭執,或對你的一舉一動過度敏感。 情緒失控常源自於內心愧疚或試圖轉移焦點。 七、經濟消費異常隱密 帳戶出現不明支出,或突然對財務狀況諱莫如深。 例如,頻繁小額轉帳、奢侈品消費激增,卻無法合理解釋用途。 八、生活規律突變 作息顛倒、習慣反轉:如夜貓子突然早睡、宅女突然熱衷外出,甚至常常追問「你去哪裡?」關心行程,實則為掩飾自身行蹤。 婚姻危機如同暗礁,及早發現方能調整航向。 但切記:愛是本能,信任是選擇。 在真相未明前,給予伴侶解釋的機會,或許能讓裂痕化作成長的契機。

天秤座會和哪個星座有外遇?

天秤座的外遇危機:誰是那個命中註定的「小三」? 親愛的天秤座的朋友們! 你們有沒有想過,我們這個追求平衡的星座,也有可能陷入外遇的漩渦呢? 別誤會,我可不是在鼓勵你們去做些什麼不該做的事。 不過呢,我們天秤座的人啊,有時候就是管不住自己那顆愛美的心。 所以今天,我就來跟大家聊聊,哪些星座最容易成為我們天秤座的「外遇對象」。 先別急著否認,先聽我慢慢道來。 獅子座:光芒四射的誘惑 你知道嗎? 獅子座簡直就是為我們天秤座量身訂做的「小三」。 這個星座的人啊,渾身上下都散發著魅力。 他們自信、陽光,還特別會哄人開心。 想想看,當你工作壓力大的時候,獅子座的人突然出現,給你一個大大的擁抱。 然後說:「別擔心,有我在呢!」 唉呀,這誰頂得住啊? 而且,獅子座的人特別會照顧人的自尊心。 我們天秤最在乎的不就是這個嗎? 所以啊,遇到獅子座的人,我們天秤座可得多長個心眼。 不然啊,一不小心就掉進去了。 雙子座:聊得來的知己 再來說說雙子座。 這個星座的人,簡直就是天秤座的靈魂伴侶。 你們想啊,雙子座和我們天秤一樣,都是風象星座。 那可不是一般的聊得來。 雙子座的人,思維敏捷,幽默風趣。 跟他們在一起,永遠不會覺得無聊。 我們天秤最怕的不就是無聊嘛。 而且,雙子座的人特別會說話。 三言兩語就能把我們哄得暈頭轉向。 你說,這不是天生的「小三」材料嗎? 所以啊,天秤座的朋友們,遇到雙子座可要多加小心。 別一不小心就淪陷了。 水瓶座:獨特魅力的吸引 最後要說的這個,可能會讓你們大吃一驚。 沒錯,就是水瓶座。 你們可能會問,水瓶座不是挺冷淡的嗎? 怎麼會成為我們天秤座的「小三」呢? 嘿嘿,這你們就不懂了。 水瓶座的人啊,有一種特別的魅力。 他們獨立、有主見,還特別有創意。 這不正是我們天秤座最欣賞的品質嗎? 而且,水瓶座的人總是能給人驚喜。 今天帶你去看星星,明天教你玩新鮮的遊戲。 這種新鮮感,對我們天秤座來說簡直是致命的誘惑。 遇到水瓶座的人,我們天秤座可得把持住啊。 別一不小心就陷進去了。 說了這麼多,你們可別誤會。 我並不是鼓勵大家去搞外遇。 我們天秤座可是最講究平衡的星座。 知道這些,是為了讓大家多長個心眼。 遇到這些...

三月份大陸婚姻離婚新規則震撼出爐!網上辦理、快速解脫,權益保障再升級!

三月份大陸婚姻離婚新規則震撼出爐!網上辦理、快速解脫,權益保障再升級! 1. 離婚自主化新突破:無需對方同意,網上即可申請! 離婚手續進一步簡化,無需再受對方態度束縛,透過線上平台即可啟動離婚程序。 2. 惡意拖延無所不在遁形:新政策協助快速擺脫婚姻困境! 針對對方故意拖延離婚的情況,新政策明確了快速處理機制,確保離婚過程不再受惡意阻礙。 3. 單方面申請離婚正式實施:無需對方簽字,自主決定未來! 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成為可能,無需等待對方同意,即可推動離婚進程。 4. 離婚條件明確化:家暴、賭博、 外遇 等成法定離婚事由! 家暴、賭博、 外遇 、酗酒以及感情破裂等明確被列為離婚條件,為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 5. 分居滿兩年即判離:判決迅速,不再拖延! 分居滿兩年即可作為判決離婚的依據,確保離婚案件得到及時處理。 6. 債務分割更清晰:不知情債務,無須承擔! 對於一方不知情且未用於共同生活的債務,另一方無需承擔,保護個人財產安全。 7. 外遇離婚有權索賠:維護婚姻忠誠,保障受害方權益! 外遇 導致離婚的,受害方有權要求賠償,並彰顯法律對婚姻忠誠的保障。 8. 聘金、嫁妝歸個人:女方財產權益不容侵犯! 聘金、嫁妝明確為女方個人財產,確保女方在離婚後的經濟獨立。 9. 夫妻義務不履行可離婚:長期分居,離婚有理有據! 夫妻一方不履行義務且長期分居的,可作為離婚的理由,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10. 全職太太離婚獲補償:勞動價值得到認可! 全職太太在離婚時,有權爭取額外補償,反映其在家庭中的勞動價值。 11. 夫妻生活不和諧可離婚:分居時間長,離婚不再難! 夫妻生活不和諧且分居時間較長的,可作為離婚的依據,尊重雙方選擇。 12. 兩歲內孩子監護權歸母親:保障幼兒成長環境! 兩歲以內的孩子,監護權原則上歸母親,確保幼兒得到穩定的成長環境。 13. 雙方同意網路提起離婚訴訟:省時省心,無冷靜期! 雙方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透過網路提起訴訟,省時省心,且無需經歷冷靜期。 14. 網路立案無門檻:對方同不同意都行,結婚證書遺失也不怕! ...

大陸、兩岸婚姻其中一方外遇,無過失方可以拿到的補償

在現今社會,婚姻關係面臨諸多挑戰,婚內外遇是其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婚內外遇行為不僅違反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也對家庭的穩定和成員的情感造成了巨大的衝擊。 一旦遭遇婚內外遇,對於無過失方而言,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成為了關鍵所在。 在提起離婚訴訟的情況下,無過失方可以採取以下策略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搜集證據 無過失方應搜集外遇方的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照片影片等證據,以證明外遇行為。 注意搜集證據時要合法,避免侵犯他人隱私。 要求精神損失費和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無過失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外遇方在離婚時可能面臨精神損失費和補償金的賠償。 財產分割優勢 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無過失方可以主張照顧,外遇方可能會少分甚至不分財產。 監護權優勢 在爭取孩子監護權時,無過失方處於優勢地位,可以維護自己和孩子的權益。 追回財產 無過失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外遇方給小三/小王的財產,維護夫妻共同財產權益。 證明感情破裂 婚內外遇通常被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在確認感情破裂的情況下會判決離婚。 協商賠償 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要求外遇方進行賠償,並解除婚姻關係。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透過法院訴訟解決。 了解法律後果 了解婚內外遇在離婚中的法律後果,包括可能面臨的賠償、財產分割和監護權等問題。 對方耍無賴,玩失踪,不同意,可以選擇以下離婚方式: 雙方同在戶籍地且都同意離婚 可直接去民政局冷靜期三十天協議離婚。 雙方同意離婚但不在戶籍地 不想來回跑的話,可以網路提起訴訟,申請影片調解離婚,沒有三十天冷靜期。 一方耍無賴不同意離婚 直接在網路上提起離婚訴訟,同樣沒有三十天冷靜期,即使對方玩失踪,只要下定決心離婚,也一定能離掉。 遭遇婚內外遇是一場痛苦的經歷,但無過失方不應默默承受。 透過合理運用法律武器,採取正確的策略,無過失方不僅能夠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對這種破壞婚姻的行為予以回擊, 讓婚姻中的過錯方承擔應有的責任,從而維護社會公序良俗和婚姻關係的嚴肅性。

2025年大陸民法典外遇新規定,這3種情況不用賠錢,你怎麼看?

根據大陸《民法典》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在夫妻離婚的情況下,若一方因另一方的不忠行為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無過失方在滿足特定條件下,有權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一、損害賠償的適用情形 1. 明確規定的過失行為 當外遇行為構成「重婚」或「與他人同居」(指存在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關係)時,無過失方可直接援引大陸《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要求過錯方進行賠償。 若外遇行為雖未達到重婚或同居的程度,但屬於「其他重大過錯」(例如長期頻繁外遇、與他人生育子女、嫖娼等嚴重損害夫妻關係的情形),法院在審查後,亦可能認定其構成重大過錯,並支持無過失方的賠償請求。 2. 特殊情境下的賠償權利 離婚後發現的外遇行為:即便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外遇行為,只要無過失方在知曉之日起三年內提起訴訟,仍有權主張賠償。 欺詐性養育情形:若經證實子女並非親生,無過失方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二、不適用損害賠償的情形 輕微外遇行為 :對於偶爾的婚外性行為(如通姦),若未達到同居或重大過錯的程度,通常不支持無過失方的賠償請求。 雙方均有過失 :在雙方均有外遇行為的情況下,雙方均無權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 缺乏充分證據 :若無過失方無法提供直接證據(如聊天記錄、保證書、證人證言等)證明外遇事實,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其賠償請求。 三、賠償的範圍與判定標準 物質損害賠償 :涵蓋搜證調查費用(如聘請 私家偵探/ 徵信社的費用 )、訴訟費用、律師費等直接損失。 精神損害賠償 :依據過失方的行為嚴重性、無過失方的精神損害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及當地生活水準等因素綜合判定。 四、主張損害賠償的程序 證據蒐集 :無過失方需收集直接證據(如外遇方的保證書、悔過書、聊天記錄、親密照片或影片等)及間接證據(如證人證言、開房記錄、共同消費記錄等),以及特殊情況下的證據(如私生子女出生證明)。 訴訟程序 :無過失方可在離婚訴訟中一併提出賠償請求,或在離婚後三年內單獨起訴。法院會優先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則依過失程度作出判決...